2019-2021年度社会代理机构入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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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2019-2021年度社会代理机构入库项目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为规范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社会代理机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社会代理机构入库招标,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度社会代理机构入库项目

2.采购人: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概况:

1、为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货物采购、招标代理等咨询服务。

2、此次根据评标结果的排名情况选择信誉好、实力强、业绩显著的五家单位作为代理咨询单位的入库单位;两家备选单位作为后续代理机构入库备选单位。

3、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4、项目分配:由集团招标合约部、纪检监察室、项目负责人组成委托代理机构评选小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确定代理机构。

三、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咨询年度主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前采购人对代理机构上一年度的履约情况进行考评,并在采购人企业官网予以公示,考评合格后续签合同,若考评未合格采购人将不再续签合同,由本次评标结果的排名情况顺位补入招标代理机构库。

3、入库后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依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40%由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

3、抽取中选的代理咨询机构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接洽代理咨询业务,并在30日内对应中选的项目分别签订咨询合同。若抽取中标后不响应,发生一次,登记计入不良记录,累计不良记录三次将清理出库。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参与投标的代理机构必须为本地企业,办公场地及开标地址为内江市城区内。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8)抽取中选的代理咨询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电话通知后,在正常情况下确保在三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和与采购人接洽代理咨询业务,并在叁拾个日历日内对应中选的项目分别签订咨询合同。逾期的咨询单位,将不再承揽此项目业务,并计入不良记录,累计不良记录三次将清理出库,由本次评标结果的排名情况顺位补入招标代理机构库。

9)若抽取中标后不响应发生承揽该业务一次,计入不良记录,累计不良记录三次将清理出库,由本次评标结果的排名情况顺位补入招标代理机构库。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208:30-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合约部购买,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③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社保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年9月16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

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楼会议室

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建设网和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内江市东兴区川南电商中心A座24楼

: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2-8787738    

       代理公告.pdf